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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大庆市红岗区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引进
发布日期:2024-03-18 20:02:17 作者:刘志强   来源:best365体育官方网站    阅读:

招聘时间:2024-03-25 14:00-15:00

招聘地点:前卫-敬信教学楼-D区305

招聘计划:32人(研究生20人,本科生12人)

招聘专业:不限


单位性质:机关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红岗区

单位行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单位规模:1000-2999人


2024年大庆市红岗区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计划引进一批机关事业单位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引进计划:
计划为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引进人才32人,具体引进岗位数量和要求详见《2024年大庆市红岗区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计划表》(附件1)。

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4.学习成绩良好,专业知识扎实,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具有引进岗位所需学历、学位等相关条件的应届毕业生,详见《2024年大庆市红岗区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计划表》(附件1)。

2.本科生年龄应为25周岁以下,1998年3月18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应为30周岁以下,1993年3月18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应为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18日及以后出生。

3.能够按时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研究生学历的须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报名所使用的专业和学历必须一致。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博士研究生应于2024年10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取消引进录用资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1.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国家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试用期内)。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和被开除公职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仍在禁考期人员。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或因违法违纪受过党纪处分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7.隐瞒情况、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档案造假或存在其他问题的人员。

8.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引进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宣讲会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请登录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onggang.gov.cn/)查阅人才引进公告,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A岗、B岗、C岗、D岗登录报名系统(http://61.167.145.242:8090)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18日至2024年3月28日16:00。E岗、F岗登录报名系统(http://61.167.145.242:8090)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8日至2024年4月28日16:00。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 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校就读成绩单、本人获得的各类其他证书扫描件(如有),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2024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以上材料按要求上传至报名系统。报名时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可通过登录报名系统(http://61.167.145.242:8090)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符合报名条件人员还可通过参加红岗区人才引进高校宣讲会进行现场报名,宣讲会召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引进计划人数比例应不低于3:1,如未达到比例要求,经研究,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缩减名额或取消岗位,报名取消岗位人员可调剂至其他符合条件岗位。

(二)能力测评。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集中开展能力测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能力测评最终成绩排名确定拟进入考核体检考生名单,名单在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三)考核和体检。根据能力测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核与体检人选。考核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同考核人选面谈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考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情况。体检内容和健康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理。对因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录用等情况产生空缺的,可按能力测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录用。对通过考核与体检的人员,在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办理录用;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其他事宜:

1.引进人才由相关部门办理起薪、落实事业编等手续,签订相关协议,试用期一年。录用后可免费入住人才公寓,参照优秀年轻干部重点培养。

2.本次人才引进不设具体工作岗位,确定录用后结合区属单位实际需求,充分考虑引进人才的综合素质,统一研究确定工作单位。

3.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报考人员应诚信报名,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材料。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在引才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填报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已经录用的予以解聘,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5.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红岗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公告或通知,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6.本公告由大庆市红岗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459-2799091;0459-2799280。

政策咨询时间:

工作日8:30-11:00;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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